教導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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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導處主任呂秋明 訓導組長吳佳樺 教務組長李沁慧

呂秋明主任
一、擬定本處各項章則,工作計畫,並主持執行考核
及研究事項。
二、彙整校務實施計畫暨行事曆彙編事宜。
三、彙辦教師專長調查,並分配教師擔任級務、校務
事宜。
四、巡查各班級教學情形,並進行輔導記錄。
五、督導教學環境佈置,執行考核記錄。
六、審查各科補充教材及教學資料。
七、抽查審核教學進度及各科教學習作。
八、擬定學校行政組織系統表。
九、輔導教務處各組股應辦事項。
十、辦理上級依國民教育法及教師法交辦事宜。
十一、規劃分配各領域研習人員並成立各領域教學研
究會。
十二、樂團對外比賽相關事宜。
十三、分配中廊佈告欄負責人員之規劃。
十四、協助其他有關教務工作之推展。

教務組長:李沁慧
擬定或修訂教務組各項章程及活動計畫

擬定各科教學實施計畫及學生學習考核

行教學環境佈置考核並編配各班級作息表

查察教師自編講義及補充教材、資料、教室日誌

辦理有關調課、代課、補課、停課事宜及代課費申請及分配
依各班課表排總日課表、專科教室課表及作息時間表

辦理不定期學習效果評量及頒獎事宜及建立題庫

辦理校內外學藝競賽訓練及學習成果展覽事宜

學生獎學金之申請及核發

科學展覽事宜

輔導教務組下各股工作事項

其他有關教務組及上級交辦事項

訓導組長 吳佳樺
1.訂定各項訓導工作實施計畫及各項活動競賽要點。
2.協助學生偶發事件防制、處理、反映、通報等事宜。
3.辦理學生急難救助及學生平安保險相關業務。
4.辦理辦理秩序、禮節、常規訓練比賽事項。
5.協助辦理學生訓導業務、各項教育宣導及各項慶典
等業務。
6.規劃辦理學生校外教學活動業務。
7.辦理社團活動實施計劃及執行分組事宜。
8.辦理學生自治指導及組訓糾察隊、服務隊事宜。
9.輔導各組股工作事項。
10.辦理訓導有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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